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5年3月13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50026486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使相關人員瞭解水災應變原則,提升自主防災能力,並 推廣善用防災避災工具(防災資訊服務網、行動水情App、 防汛抗旱粉絲團、水利署AI robot Diana)接收警戒訊息,爰辦理旨揭教育訓練。
三、旨揭教育訓練請至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首頁之「115年水利防災警戒訊息應用暨技術推廣教育訓練」登記報名 (https://fhy.wra.gov.tw/)。課程依北區、中區、南區、東區分別辦理基礎、應用操作課程,其應用操作課程依機構型態假設情境兵棋推演,鼓勵各機關、學校防災承辦人員參與教育訓練。
四、教育訓練場次如下:(依辦理日期排序)
(一)北區研習會-臺北市場次:115年4月9日(星期四)假臺 北市青年局6樓國際會議廳(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 號)。
(二)東區研習會-花蓮縣場次:115年4月17日(星期五)假FHotel花蓮站前館2樓吉祥廳(花蓮市國盛二街 203之1 號)。
(三)南區研習會-高雄市場次:115年4月23日(星期四)假國 立高雄大學圖資大樓2F國際會議廳(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)。
(四)中區研習會-臺中市場次:115年 4月27日(星期一)假 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7樓國際會議廳(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)。
五、隨文檢附教育訓練執行計畫書(內容含各場次課程表及交 通位置圖),參加人員核予公(差)假並準時當日至課程教室辦理報到手續,課程結束後視參訓人員實際上課時數,核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、教師研習時數或電子參訓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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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2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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