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3年2月5日修頒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及臺北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引導教師透過輔導管教相關法規,認知教學現場輔導管教之法律界限,省思自我輔導管教知能,引發正向管教策略,並鼓勵教師及學校發展正向管教策略,提升教師輔導管教效能,特辦理本次研習。
三、旨揭研習題目為「教學現場輔導管教的法律界線」,訂於 115年7月3日(星期五)上午辦理。
四、旨揭研習參加對象為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導師,每校至少薦派1名,亦歡迎有興趣之教師報名參加;參加研習人員核予公假派代,請務必全程參加。 五、為維護研習品質及參加研習人員權益,研習報名截止日期為115年6月30日(星期二),恕不接受現場報名。有關研習報名方式、注意事項等,請詳閱研習計畫(附件)。
六、另請貴校參與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撥冗填寫本次研習課前問卷(https://www.surveycake.com/s/0AyL0),俾利講師作為課程內容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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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6-1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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