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請符合資格者參閱附件,檢附相關證明向註冊組提出謝謝!
目的
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或家庭突遭變故人士之子女順利就學,減輕
其就學之經濟負擔。
實施對象
一、臺北市(以下簡稱本市)所轄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高中
職在籍之學生,且符合下列條件者:
(一)低收入戶。
(二)中低收入戶。
(三)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者(不含家戶年
利息收入),且年利息收入應低於二萬元以下。(僅限公立國中小學)
(四)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者(須檢具書面證明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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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1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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