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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彙整

轉知-教育局 臺北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小學書法教育師資培育研習班實施計畫

{{ $t('FEZ001') }} 陳妍容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臺北市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「中小學書法教育師資培育研習班」實施計畫
一、研習目的:
1、提升國民中小學教師書法教學能力,增進書法教材編選與教學方式多元之呈現,落實書法教學課程之實施。
2、傳承中華文化資產、書法藝術融入生活美學,提昇學童的文化氣質高雅涵養。

二、辦理單位:
主辦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
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
協辦:臺北市立光復國民小學(協助網路報名及登錄教師研習時數)承辦: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
三、招生對象:
提供臺北市各公私立中、小學之現職教師報名參加。實際擔任學校內書法教師者優先錄取。如有餘額,提供給年滿二十歲以上,大專院校畢業,有志成為書法教師者。預計招收 2 班,每班 25-35
人,額滿為止;若未達 25 人則不開班。

四、上課時間:
1. 自 113 年 3 月 13 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9 日止,共 15 週。(含一次校外教學)
2. 楷書班及篆書班:每週三晚上 6:30~9:30 上課 3 小時,共計 45 小時。

五、上課地點:臺北市立中山國中(臺北市復興北路 361 巷 7 號)
六、學費:免費(酌收教材費新臺幣 1,000 元,上課首日現場繳交予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)。
七、保證金:新臺幣 1,000 元(缺課請假未逾 9 小時者,期末由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無息退還,如逾 9 小時者,繳交之保證金作為嗣後研習課程之經費)。

八、每學年結束,定期舉辦學習成果展,實施辦法見附件。

九、課程規劃及師資:詳如附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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